某乡镇煤矿于1995年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后开始进行基建,1997年5月竣工验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管理
在此期间,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受利益驱动,李**通过关系,给县矿业管理部门的一个老乡王**送去20万元,让其疏通关系。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之下申请开工生产,并声称已整改事故隐患。王**将20万元中的15万元分别送给主管审批工作的三位领导,其余5万元留给自己。三位领导在接受了王**送的钱之后,明知存在危险,也不认真审查,就批准开工生产。李**的申请得到批准后,为了尽快赚钱,采取一边完善基本的生产安全设施,一边开工生产的办法。在生产期间过**害怕发生事故后承担责任,曾向李**提出过合理建议,但李**没有采纳,于是未向矿长李**请假,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回家修房子。10月14日,矿长李**发现过**不在矿井,也未亲自到井下检查,而是把井下的安全问题完全委托给曾**。
由于曾**缺乏瓦斯安全方面的基本专业知识,在明知瓦斯浓度很高的情况下,错误地指示让同样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安全员程**关闭风机,程**在拉闸时由于产生电火花而引发瓦斯爆炸,造成死亡14人,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的后果。
问:
这起事故的性质是什么,并说明理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