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公、检、法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 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将原件抽出借走。()参考答案:错误 查看答案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