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钢材建设单位指定厂家供应
位置的说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当第一批钢筋运至工地时,施工单位认为是建设单位指定用的钢筋,在检查了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后即用于工程,因钢材由建设单位指定厂家提供,如有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中,经监理抽检,发现这批钢材质量有问题,要求局部暂停施工,已做部分要求全部返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40万元,局部停工6d。
【问题】
1.施工单位在有建设单位口头担保的情况下就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项目部在建立工地实验室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的材料是否完整?若不完整,请补充。
3.第一批钢筋用于工程施工所造成的质量事故属于哪一级质量事故?责任在谁?说明理由。
4.施工单位就此事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40万元,请问该索赔成立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