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资讯
来源:肖文娟
2022-08-31
公需科目培训内容及学时要求: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2022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解读;《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解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落实落细防范措施 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世界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版)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解读;“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与指标解读;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安全法》解读。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
一、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内容
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2022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解读;《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落实落细防范措施 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世界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版)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解读;“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与指标解读;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安全法》解读。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
三、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时间
2022年3月1日-12月31日。
四、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方式
采用“在线学习”形式进行。
注意:公需科目如果缴费了不学习是会过期的,所以请记得及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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