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材料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 2009年1月1日有关科目余额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材料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
2009年1月1日有关科目余额如表14-3所示。
表14-3科目余额表 元 | |||
科目名称 | 借方余额 | 科目名称 | 贷方余额 |
库存现金 | 500 | 短期借款 | 300000 |
银行存款 | 400000 | 应付票据 | 50000 |
应收票据 | 30000 | 应付账款 | 180000 |
应收账款 | 2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5000 |
坏账准备 | -1000 | 应交税费 | 12000 |
其他应收款 | 200 | 长期借款 | 1260000 |
原材料 | 350000 | 实收资本 | 2000000 |
周转材料 | 30000 | 盈余公积 | 120000 |
库存商品 | 80000 |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7700 |
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 | 600000 | ||
固定资产 | 2800000 | ||
累计折旧 | -560000 | ||
无形资产 | 5000 | ||
合计 | 3934700 | 合计 | 3934700 |
甲企业2009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原材料实际成本300000元。材料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企业开出商业承兑汇票。
②销售给乙企业一批产品,销售价格40000元,产品成本32000元。产品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除增值税以外,不考虑其他税费)。甲企业销售该产品的销售毛利率为20%。
③对外销售一批原材料,销售价格26000元,材料实际成本18000元。销售材料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除增值税以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④出售一台不需用设备给乙企业,设备账面原价150000元,已提折旧24000元,出售价格180000元。出售设备价款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甲企业出售该项设备的毛利率为30%(假设出售该项设备不需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乙公司购入该项设备用于管理部门,本年度提取该项设备的折旧18000元。
⑤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⑥用银行存款偿还到期应付票据20000元,缴纳所得税2300元。
⑦乙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280000元,甲企业按投资比例确认其投资收益。(甲企业占乙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25%,按权益法核算)
⑧摊销无形资产价值1000元;计提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8766元。
⑨本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为42900元;实现净利润87100元;计提盈余公积8710元。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