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B.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
C.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D.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明确说法保险产品的保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