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按每笔销售业务分别结转销售成本。2002年6月,甲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资料如下:
(1) 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600 000元,实际成本为350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购货方签发并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702 000元。
(2) 委托B公司代销商品1 000件。代销合同规定甲公司按已售商品售价的5%向B公司支付手续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400元/件,实际成本为250元/件。甲公司已将该批商品交付B公司。
(3) 甲公司月末收到了B公司的代销清单。B公司已将代销的商品售出500件,款项尚未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向B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规定确认了应向B公司支付的代销手续费。
(4) 以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 000元,实际成本为300 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C公司。根据合同,该货款(含增值税,下同)分三次收取,第一次收取货款的20%,8月1日和9月1日分别收取货款的 40%。第一次应收取的货款已于本月收存银行。
(5) 除上述经济业务外,甲公司6月份有关损益账户的发生额如下:
单位:元
(6) 计算本月应交所得税(假定甲公司不存在纳税调整因素)。老派
要求:
(1) 编制甲公司上述(1)至(4)和(6)项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
(2) 编制甲公司6月份的利润表(利润表见答题)。
利润表(简表)
编制单位:甲公司 2006年6月 单位:元
【我提交的答案】:
【参考答案分析】:
(1) 甲公司(1)至(4)和(6)项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①借:应收票据 70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0贷:库存商品 350 000②借:委托代销商品 250 000贷:库存商品 250 000③借:应收账款 234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500× 4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125 000贷:委托代销商品 125 000借:营业费用 10000(200 000×5%)贷:银行存款 10000④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00000贷:库存商品 300 000借:银行存款 117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500 000×2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300 000×20%)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60 000⑤计算本月应交所得税(假定甲公司不存在纳税调整因素)。借:所得税105 600 (3 200 000×33%)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05 600(2)利润表(简表)编制单位:甲公司 2006年6月 单位:元[*]
请问最后的所得税计算时利润总额3200000是如何得来的,没有那么多的收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