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路某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且不具备清洗资质的情况下,使用强碱洗刷机油桶
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路某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若不能恢复原状,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承担鉴定费及相关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恰当的是()。
A.通过对污染者环境污染行为的司法处理,加大其违法成本,有利于警示与威慑潜在的环境污染行为人
B.陆某应当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陆某应当承担污染土壤治理及生态修复的相关费用
C.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院的职权之一
D.陆某的行为属于个人环境侵权行为,具有行为隐蔽、污染周期长、监管困难等特点